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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建衡實業有限公司水處理劑、速凝劑及氯化鈣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信息第二次公示
發布時間:
2024-03-15
我公司委托湖南省博科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衡陽市建衡實業有限公司水處理劑、速凝劑及氯化鈣生產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的規定,現將本項目的環境影響情況向公眾公開,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態度及對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衡陽市建衡實業有限公司水處理劑、速凝劑及氯化鈣生產建設項目
項目地點:湖南衡陽市松木經濟開發區上倪路8號 (廠區中心坐標:E112.638869,N26.980852)
項目概況:52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10萬
改擴建內容:(1)新生產線占用廠房建筑面積8600m2,均利用已建廠房預留的區域,不新建廠房。改擴建部分的廠房均位于湘江岸線1km范圍外。
(2)新增相關設備新建顆粒聚氯化鋁、硫酸鋁、無堿液體速凝劑、無堿固體速凝劑、聚硫氯化鋁生產線各一條;
(3)在原老聚氯化鋁車間新增部分設備,并利用現有聚氯化鋁車間壓濾、干燥裝置,建成聚氯化鋁鐵、聚氯化鐵、雙酸鋁鐵、氯化鈣生產線;
(4)依托原液體硫酸鋁生產車間設備生產綠安消(二氧化氯前體,復合氯酸鈉、復合硫酸氫鈉溶液);
(5)對現有燃煤鍋爐和明礬烘烤爐進行改造,改造后鍋爐燃料改為成型生物質,明礬烘烤爐燃料改為天然氣;
(6)新增無堿液體速凝劑依托現有項目硫酸鋁生產線部分設備制備硫酸鋁作為原料;
(7)顆粒聚氯化鋁、聚氯化鋁鐵(液體)、雙酸鋁鐵(液體)依托現有項目生產的聚氯化鋁作本產品原料,總聚鋁產能不變;
(8)針對現有項目部分工序的廢氣收集效率加強措施,針對現有項目可從無組織排放變成有組織排放的工序(現有項目粉末聚合氯化鋁和聚合硫酸鐵包裝工序、鹽酸儲罐大小呼吸廢氣)通過新增處理設施或通過氣相管接入現有處理措施等“以新帶老”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量,同時,為便于管理,對部分排放類似污染物的排氣筒進行合并。
二、主要污染源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1、本改擴建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新增的生活污水經廠內污廢水處理設施預處理達到《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1間接排放標準后,通過一個排放口排入園區污水管網,再進入松木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湘江。對水環境造成影響較小。
2、改擴建項目涉及的廢氣的污染物種類主要有生產工藝重點鹽酸霧、硫酸霧、顆粒物。公用工程的熱風爐燃煤煙氣、鍋爐燃生物質煙氣、明礬烘烤爐燃天然氣煙氣。其中工藝中的鹽酸霧、硫酸霧、熱風爐燃煤煙氣經堿液噴淋等處理后達到《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4排放標準要求高空排放;顆粒物通過噴淋除塵或布袋除塵處理后達到《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4排放標準要求高空排放;明礬烘烤爐燃天然氣煙氣因濃度較低,達到《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4排放標準要求直接高空排放;生物質鍋爐燃燒煙氣經尿素SNCR脫硝+布袋除塵+堿液噴淋脫硫處理后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標準燃煤鍋爐標準后高空排放。即本改擴建項目各類廢氣經處理后,均滿足相應排放標準后排放。
3、本改擴建項目噪聲主要是生產設備噪聲,噪聲級一般在70~90dB(A),建設單位擬對主要噪聲源的機器設備、設施采取隔聲、減振等工程控制措施,確保達標排放。
4、根據項目的生產工藝和產污環節,因此產生的固廢與現有項目類似,主要包括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廢主要外售作為建材原料;生活垃圾主要由環衛部門清運,廚余垃圾交由有專業回收公司清運。
三、主要環境影響分析
1、水環境影響:本擴建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新增生活污水經廠內三級化糞池處理再經廠內廢水站預處理后達到《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1間接排放標準后,再進入松木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湘江,對環境影響較小。
大氣環境影響:(1)正常工況下,項目所排放的各大氣污染物最大地面濃度增值和在各環境敏感點均滿足環境標準要求,HCl、硫酸霧、顆粒物的區域最大落地濃度無超標,因此正常工況下本項目污染物排放對區域和主要環境敏感目標的環境空氣影響均處于可接受范圍內。非正常工況下,評價范圍內HCl、硫酸霧、顆粒物對敏感點和區域網格的最大小時濃度貢獻值遠超過相關標準要求,因此本環評要求項目,定時檢修廢氣處理設施,杜絕非正常排放,一旦發生非正常排放必須立即停產檢修直至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本項目改擴建后疊加區域現狀監測值和“以新帶老”削減值后,計算得出HCl、、顆粒物保證率日平均濃度和年平均濃度疊加值達標,年均(或長期平均)濃度變化率 k <-20%,說明本項目實施后,通過“以新帶老”削減現有污染源后,項目對區域環境質量呈改善趨勢,項目建設可行。(2)本項目完成后,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聲環境影響:本項目改擴建后噪聲排放仍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要求,對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 固體廢物影響:本改擴建項目無危廢產生,一般固廢售與水泥廠或磚廠做建材原料。生活垃仍由環衛部門處理,餐廚垃圾由專業回收公司回收,固廢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 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影響:根據地下水和土壤現狀監測數據,均未超過相應標準,說明項目運行以來,對地下水和土壤的防治措施總體較好,改擴建后,在完善本環評提出的各項防治措施后,對地下水和土壤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之內。
- 風險影響分析:本項目雖然構成重大風險源,根據風險識別和源項分析,本項目的環境風險分別有:各類化學品在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泄露,廢水、廢氣事故排放、火災爆炸帶來消防廢水二次污染等。根據預測,建設單位在現有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基礎上,繼續嚴格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并不斷完善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的前提下,項目運營期的環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之內。因本項目環境風險較大,建議參照相關環境影響后評價的要求定期展開環境影響后評價。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經過分析論證,在采取各項污染治理措施,保證污水,固廢合理處置,采取相應的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后,項目的建設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較為明顯的影響,從環境角度看,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范圍:主要為項目周圍的民眾和團體。
2、主要事項: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項目建設、環評工作內容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通過郵件、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和反映,供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過程中采納落實,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決策參考。從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反映或投訴。
七、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1、報告書查閱與索取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進行索取。
2、報告書意見反饋方式
期限:從本公示登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請發郵件至278026030@qq.com。
八、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衡陽市建衡實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汪工
聯系電話:0734-8299796
地址:湖南衡陽松木經濟開發區上倪路8號
九、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湖南省博科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蘇工
聯系電話:0734-8518319
地址:衡陽市蒸湘區金銘大廈505室
附件:http://【金山文檔】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 https://kdocs.cn/l/ckUGilIiCGMi
衡陽市建衡實業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